2020-06-23 21:58
問:我們是一家外貿出口企業,6月份從一家供應商那采購一批商品后出口。其中有1種商品是0退稅率、視同內銷征稅的,其余3種是可以退稅的。供應商將這4種商品開到一張發票上,能退稅么?如何操作?
答:
1、對外貿企業而言,不能將非退稅與退稅商品開在同一張發票上。
2、根據財稅2012年39號通知第九(三)項,外貿企業應單獨設賬核算出口貨物的購進金額和進項稅額,若購進貨物時不能確定是用于出的,先記入出口庫存賬,用于其他用途時應從出口庫存賬轉出。
3、對于公司這個問題,因退稅的貨物與視同內銷貨物開具在同一張發票上,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無法進行勾選,建議把發票退回給供應商重新開具,分別進行退稅和抵扣的勾選。
注:具體按當地稅局要求為準。
來源:中國稅務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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